今日,《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正式對外公布,兩《辦法》將于今年2月20日起施行。根據《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8個縣(市)及成都東部新區(以下簡稱“8+1”縣(市))將取消積分入戶。
根據《成都市戶籍遷入登記管理辦法》,除國家規定條件的入戶情形外,主要亮點變化是:“8+1”縣(市)取消入戶限制,“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即可落戶。具體為:在成都市域范圍內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且持有“8+1”縣(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8+1”縣(市)城鎮地區。
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可落戶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畢業生落戶也取消了年齡限制,人才入戶條件進一步放寬。此外,在實現人口合理分布同時,更具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