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普及化不斷推進,以及各級各類高校成熟度不斷提升,“雙一流”的擴容已成為一種必然趨勢。
當前,我國在全面推進高等教育強國建設。該目標的實現一定要基于高等教育整體發展水平的提高,這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雙一流”高校整體辦學水平的提高,以及數量的增加。目前,入選“雙一流”的國內高校僅有140余所,這些學校并不足以支撐我國高等教育強國建設任務的全面實現。
整體看,我國大陸地區的普通本專科高校數量已超過2800所,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高校群體。一般而言,需要有10%左右的學校作為頭部院校,才能更廣泛地覆蓋整個高等教育領域,進而對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等在內的整個教育體系產生引領和帶動作用。
照此比例計算,入選“雙一流”的高校數量應是當前數量的兩倍左右,這無疑是很大的擴展空間。至于什么樣的高校能進入這一“空間”內,需要針對高校類型做合理考量。
在我看來,有兩類高校可以作為“雙一流”擴容的基本力量:一類是此前各省份重點建設的地方性院校,此類高校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和積累,可以擇優入選;另一類是近年來新建的新型高校,這些學校大多采用新的辦學機制和辦學模式,并具有高起點、高標準建設的特點,具有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兩類高校在不同地區的分布并不均衡。相較于中西部地區,東部地區高校憑借相對發達的經濟水平、更多的地方教育投資、更適宜的經濟政策環境,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如果以“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地區的所有高校,必然會進一步拉大東中西部高等教育水平的差距。
必須承認,高等教育的發展具有地方性,處于我國高等教育絕對主體地位的地方高校始終要為地方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指望100多所部屬高校調節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問題無異于杯水車薪。
因此,在“雙一流”擴容的同時,我們也要將中西部地區高等教育的在地化發展作為一項重點支持戰略,在碩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和授權點的審批上予以適當傾斜。同時,在中西部地方高校的“雙一流”甄選、評價方面,應通過設置不同于東部高校的特別政策、專項政策予以扶持。
在進程方面,100余所高校的“增量”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一個過程。至于具體進度有多快,或者要分成幾個階段分步進行,主要取決于國家和地方建設資金的投放量,以及相關政策的改革進程,這兩者缺一不可。
具體而言,在投資層面,如果沒有“雙一流”建設相關資金的增加,“雙一流”擴容可能成為一種低成本、低質量的擴容;在政策層面,高校如果在辦學體制機制、治理結構和治理體系建設等問題上不能實現現代化,不能有效提高辦學效率和效益、提高辦學質量,“雙一流”擴容目標的實現也將缺乏基礎。
這是“雙一流”擴容的兩條總體路徑。當然,每一所高校面臨的情況并不相同,要提高水平,提高學科專業的辦學質量,各高校要解決的問題也不盡相同。因此,不同高校要針對具體問題,一方面作出更清晰的戰略選擇,另一方面規劃更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