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試院介紹,為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工作,特制定實施細則。合格性考試將于2025年1月4日起開考,等級性考試將于2025年5月5日-6日舉行。學生完成報名后進行相應科目的報考,完成報考后須核對報考信息并簽字確認,方能參加該科目的考試。更多1月合格性考試報名安排及問答,詳見↓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
一、考試方式與安排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市和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一)考試方式
語文、數學、外語為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外語考試分為閉卷筆試和聽說測試,筆試不含聽力,考試時間為90分鐘;聽說測試(含聽力),采用人機對話方式分批次開考,時間為30分鐘。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分合格性和等級性考試,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1月合格性考試采用機考方式,多科混排同時開考;6月合格性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合格性考試另設技能操作測試,測試時間均為15分鐘。
信息技術為合格性考試,采用機考方式分批次開考,考試時間為60分鐘。
(二)考試安排
1.合格性考試
2.等級性考試
二、成績呈現與報告
(一)分值與等第
各科目考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閉卷筆試滿分為80分,聽說測試滿分為20分。
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類。由市級教育部門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和信息技術科目,合格性考試的合格分數線以考試分數的標準分值劃定。
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按獲得該次考試有效成績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總數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A、B+、B、B-、C+、C、C-、D+、D、E共五等11級,其中A+約占5%,A、B+、B、B-、C+、C、C-、D+各約占10%,D、E共約占15%,E為考試有效成績低于標準分值或約占5%。
(二)成績處理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依照科學規范的程序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數據統計和處理。
三、報名與報考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具體負責。
(一)報名
1.報名對象
首次參加考試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學生通過其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學生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提供。
首次參加考試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年滿18周歲的社會人員、取得初中畢業或結業證書的社會人員(以下簡稱“其他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報名。
已參加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的學生無需再次報名,可直接進行報考。
每位學生完成報名后,取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號,報名號是學生在考試中唯一的身份識別號碼,遵循“一人一號,多次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
2.報名時間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兩次報名:
第一次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可報考2025年1月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合格性考試,以及2025年1月的語文、數學、外語合格性考試。
第二次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可報考2025年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級性考試,以及2025年6月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合格性考試。
(二)報考
學生完成報名后進行相應科目的報考,完成報考后須核對報考信息并簽字確認,方能參加該科目的考試。
1.合格性考試報考要求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均須報考合格性考試;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學籍的外籍學生可自愿報考合格性考試;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參加報考。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學生中留級、辦理正式休學手續后復學,或因其他原因未參加相應年級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的學生,均須按目前所在年級報考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1)語數外合格性考試
語數外合格性考試僅限本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級在籍學生報考。參加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的本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級在籍學生可用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2)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合格性考試
2025年1月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報考對象及要求為:凡報考過相關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績不合格,可選擇報考對應科目;未取得相關科目合格成績的高三在籍在讀學生和參加2025年高考報名的“其他考生”,可選擇報考相關科目。
2025年6月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合格性考試報考對象及要求為:高一在校生只能報考信息技術科目;高二、高三在校生及“其他考生”可選擇報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等科目。
2.等級性考試報考要求
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相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參加過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往屆生若已取得該科目的合格成績,可直接報考該科目的等級性考試。
考生報名參加高考時(高考報名成功即視為參加,下同),其選定的等級性考試不得超過3門科目,且均只能參加一次考試,報考后不可更換考試科目。
(三)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就讀學生的報考工作
由外省市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須學籍轉入本市,下同),若已參加過外省市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下同)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持成績單等相關材料,在報名期間申請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成績認定。
成績認定僅限于本市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歷史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成績不予認定。
考生申請認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為合格后,不可再參加其已認定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學生也可報考本市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其在外省市參加的相應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或會考)的成績不再予以認定。
未轉學進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其他考生”如需申請外省市成績認定,可參照外省市成績轉入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