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5 日消息,“郵政速遞便民通”公眾號昨日(11 月 14 日)發布博文,報道稱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交警支隊頒發了首批無人駕駛裝備識別標牌,標志著無人駕駛技術逐漸融入日常生活。
新車牌的設計為淡藍色與白色結合,牌照開頭為地區簡稱,后面是字母與數字組合,上方清晰標注“無人裝備”。
以上圖源: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交警支隊
IT之家援引新聞稿,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全國性無人駕駛法律法規。各地的規定基本遵循“有司機找司機,沒司機找運營方”的原則。
例如,深圳的無人駕駛汽車事故中,如果車內有駕駛人,責任由其承擔;若車內無駕駛人,則由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負責。在上海,事故責任由所屬企業先行賠償,并可向相關責任方追償。
該博文推薦在路上遇到無人駕駛汽車時,車主應保持安全距離,避免跟車過近或過度關注無人車,以免分散注意力導致事故。無人駕駛汽車通常會保持 3-5 米的安全距離,并在有其他車輛或行人出現時減速或急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