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來啦!
在達州購房的朋友們看過來
電子消費券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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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時間
2024年11月15日9時—2025年9月30日17時。
參與對象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6月30日,凡個人在達州市中心城區通過一次性、按揭、分期購買市本級項目(詳見文末附件1)新建商品住房、新建服務型公寓(用于自住)、新建商業性用房并進行網簽備案的,均可參與本次活動。通川區、達川區、高新區負責項目的消費券活動相關事宜,以三區公告為準。
補貼標準
新建商品住房、新建服務型公寓(用于自住)按照180元/平米標準發放電子消費券,每戶最高不超過2萬元;
新建商業性用房按照建筑面積300元/平米標準發放電子消費券,最高不超過3萬元。
申領核銷流程
信息注冊
申領人在手機應用商城下載“安e達”APP,通過購房登記身份證、手機號實名認證綁定。
申請領券
申領人使用“安e達”APP登錄后,點擊“達州市購房送電子消費券”活動頁面,按照提示填寫“合同編號”或者“合同備案編號”,系統自動校驗是否符合條件。若房屋為共同所有、按份所有情形時,申領時上傳共有人的身份證正反面照片。系統根據面積自動計算電子消費券金額(金額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申請審核
市住建局通過網簽系統對購房人申領信息進行比對,提出是否給予發放電子消費券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點擊“審核通過”,“安e達”平臺3個工作日內自動發放電子消費券,申領人可在券包處查收、使用,同時,系統自動給申領人推送手機短信;對資料填寫(上傳)錯誤或不符合申領條件,審核人點擊“審核不通過”,并備注原因,系統自動給申領人推送手機短信,申領人若繼續申請,需在“安e達”平臺上重新提交資料進行申請。
查詢消費券
審核通過的申領人,登錄“安e達”APP進入“達州購房送電子消費券”活動頁面,點進“我的消費券”選項查看消費券詳情。
核銷消費券
消費者到參與活動商家消費時,展示要使用的消費券,每次消費時按零錢方式自動扣減。扣減金額不足時,商家可設置組合收款,尾款通過微信、支付寶、現金、刷卡等方式結算。
兌現補貼
“安e達”平臺每月20日將商家核銷的電子消費券流水清單及總金額反饋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及時將補貼轉至各參與活動商家賬戶。如遇特殊情況,到賬時間協商確定。
相關說明
(一)已成功申領的電子消費券,不能撤銷退回。確需退房的,對未使用的消費券,申領人對接市住建局,統一在“退房賬戶”核銷退券,對已使用的消費券,申領人需將同等金額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存入退款指定賬戶。
(二)本次電子消費券在領取之日6個月內有效(如2024年12月20日領取,在2025年6月20日23時59分59秒前可使用),過期未使用自動作廢,且不予補發。
(四)本次電子消費券與“蜀里安逸·煥新生活”消費券可疊加使用。
(五)嚴禁參與消費券活動商戶借機變相加價、哄抬物價、虛假宣傳,嚴禁套現、預存、充值等行為。違反相關規定者,將立即取消各類消費券活動參與資格。同時,提請有關部門將違規者列入失信黑名單,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申領條件、
審核情況咨詢電話
達州市房地產事務中心:0818-2145037
參與商家相關情況、
兌現補貼咨詢電話
達州市商務局:0818-2678873
消費券申領、
填報和核券咨詢電話
“安e達”平臺:18782214995
附件1
市級補貼樓盤項目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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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邦泰·天著,濱江·四季花城,濱江·睿城,碧桂園·瓏樾灣,濱江名都城二期,濱江福田
C:城西壹號
F:方大·世紀城,芙蓉錦洲臺,芙蓉鐘沁園,鳳凰新城
J:金科·集美天辰,嘉合·錦悅府
H:和悅府,宏冠城市廣場,海容生活廣場,紅星國際廣場
L:藍潤·置地廣場,瀾湖郡,蓮湖印象,蓮湖廣場,蓮湖一美地,羅浮·山水美地,羅浮·陽光心殿
R:仁和春天國際花園、國際廣場,悅城逸景
S:書語臺,時代上域
T:鐵投·蓮湖府邸,天璽蓮湖,天譽·譽府
X:西悅名府,香榭國際
Y:陽光·梵迪亞,陽光·峰樾,陽光·峰渡,陽光·書香瀾臺,陽光·尚品,陽光南岸,譽府·錦院
Z:正黃·翡翠公園,中錦國際,中迪公館,中國鐵建廣場,中梁·首府
注:市級補貼樓盤項目根據實際增減。
附件2
參與購房送電子消費券
促消費活動企業(商家)名錄
(↑掃碼查看名單)
新聞多一點
2024年10月18日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進一步推動房地產業回穩健康發展
的若干措施》
共包含13條政策內容
重點圍繞
購房獎補、提高公積金額度
鼓勵“賣舊換新”、收購存量商品房
支持房票安置、建設好房子等
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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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推動房地產業回穩健康發展
若干措施
第一條 支持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對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在執行《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若干措施的通知》(達市府辦發〔2023〕51號)“按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2.5萬元”基礎上,每平方米增加180元消費券補貼,每戶最高不超過2萬元消費券。對在中心城區購買產權車位(庫)的,按照數量給予每個5000元的財政補貼,每戶最高補貼不超過10000元。
第二條 推動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個人在達州市內購買新建服務型公寓用于自住的,享受與該區域住房同等落戶政策、購房補貼及用水、用氣、用電標準。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業性用房的,按照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00元消費券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消費券。
第三條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雙職工(夫妻雙方均繳納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貸款上限提高到120萬元,單職工(僅本人繳納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貸款上限提高到100萬元。在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基礎上,二孩家庭貸款限額再提高10萬元,三孩家庭貸款限額再提高20萬元。實行住房公積金“又提又貸”“代際互助”,全面開通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第四條 鼓勵居民“賣舊購新”。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達州市內重新購買住房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 支持收購存量商品住房作為保障房。鼓勵各縣(市、區)收購存量商品房、居民“二手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等,各類金融機構開發長期低息貸款產品予以支持。
第六條 支持房票選房安置。在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的各類征收類項目以及重要地災隱患點避險搬遷項目中,除國家規定必須新建安置房外,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勵通過發放房票的方式進行安置。
第七條 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和首付比例。購房者購買住房時,各金融機構按照本條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相關房貸政策。在達州市范圍內新購買住房,擬購住房所在縣(市、區)無住房、名下擁有的商品住房無房貸或者已結清相應房貸的,均視為首套住房。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貸款購買首套、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15%。
第八條 調整購房入學政策。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憑網簽備案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契稅繳納憑證以及戶籍證明,其適齡子女可以獲得購房所在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排序入學資格。
第九條 積極組織團購活動。搭建“線上+線下”房產超市,支持各地設立商品住房“團購庫”,鼓勵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針對各類團購需求開發定制樓盤。對在同一樓盤一次性購買10套及以上的,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團購價格在近三月該樓盤同品質同類型房屋網簽備案均價基礎上下浮3%—6%。
第十條 優化土地供應。加大低密度、低容積率的高品質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合理控制商業用地、商住用地供應規模和節奏。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不再設置土地出讓底價。土地競買保證金最低按照起始價的20%確定。
第十一條 優化規劃用地指標與設計方案。優化規劃用地規劃指標,提升居住環境品質,鼓勵居住區內打造更多優良的公共空間,提高居住舒適度。有序推動非住宅用地去庫存。支持結合改善性高品質住房市場需求,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前提下合理調整商品住宅小區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底層架空、挑高空間,將住宅建筑非公共活動空間水平投影面積占該層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提高至25%。住宅機動車停車位配置標準按照套型邊界面積大小分類調減。符合本措施規定的項目,經土地使用權人提出申請,項目計容規則、停車泊位配建比例等與原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件明確執行的《達州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相關要求不一致的,可以按照本措施執行。
第十二條 提升服務審批質效。支持“帶押過戶”,大力推廣交地即交證、竣工即交證、交房即交證和聯合審圖、聯合驗收。支持預售商品房網簽備案與預告登記同步辦理,支持土地使用權轉讓預告登記,全面提升服務審批質效。根據建設工程造價、項目交付使用條件等綜合確定預售資金監管額度,超過監管額度的資金可以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提取使用。
第十三條 貸款貼息支持。對資金暫時周轉困難、但具備持續健康發展能力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鼓勵其向金融機構依法依規申請貸款用于持續經營發展,屬地縣級財政對符合規定用途的貸款利息支出進行審核后,按照一定周期和比例給予貸款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