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本次稅收政策調整主要涉及契稅、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三個稅種,調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旨在通過稅收政策的調整,進一步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緩解房地產企業財務壓力,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購買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 不超140㎡按1%繳納契稅
契稅方面,為降低購房成本,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條件,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住房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同時,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調整后,全國范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指出,新政將統一稅率標準,對于一二線城市大量集中在140平方以下的購房需求(包括首套和改善),契稅優惠可節省買房支出,且契稅一次性繳付,優惠感受更直接明顯。
另據中指研究院測算,以單價5萬計算,面積分別為80、100、150平米,政策優化前首套契稅稅率分別為1%、1.5%、3%,二套契稅稅率分別為1%、2%、3%,而北上廣深二套契稅稅率均為3%,政策優化后首套契稅稅率分別為1%、1%、1.5%,二套契稅稅率分別為1%、1%、1.5%。
80、100、150平米,首套契稅分別優惠0萬元、2.5萬元、11.25萬元,二套分別優惠0萬元,5萬元、7.5萬元,北上廣深二套分別優惠8萬元、10萬元、7.5萬元。
以北京為例,政策優化前,滿兩年非普宅需繳納增值稅,若現價500萬元,購買時原值200萬元,則應繳增值稅為(500-200)/1.05*5%,即14.3萬元。政策優化后滿兩年原非普宅也可免征增值稅,原應繳增值稅可全部節省。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
土地增值稅方面,為緩解房地產企業財務困難,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實際執行的預征率進行調整。同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產企業稅負穩定。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分析,近些年,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持續調整,不少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增值稅實際稅率已經明顯降低,企業不少稅費資金處于多繳狀態,這部分資金如果不能及時退稅,將增加企業的資金壓力。預征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有利于降低企業預征預繳的土地增值稅,降低企業資金壓力,對于當前穩定企業預期也將帶來積極影響。
張波也指出,土地增值稅下調雖空間不大,但預征層面減少可緩解房企現金流壓力,增值額未超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政策對各類房企有利,尤其對在一二線城市布局且非普宅占比高的房企更有體現。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預征額本來就比較低,在最終清算周期較長的情況下,地方取消預征刺激房企拿地的積極性很高;另一方面,增值稅稅收收入中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地方取消預征的積極性也很高。
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后購房滿2年再銷售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方面,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后,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指出,新政降低了賣方稅費,尤其是對于非普宅滿2年的情況,新政后更有利于改善人群入市。疊加個人所得稅減免規定,換房的稅費成本將大幅降低,部分住房交易可接近 “零成本”。
有望進一步強化市場修復節奏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認為,本次政策對于購房者、房企均將產生實質性利好,降低購房者置業成本、緩解房企資金壓力,有利于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提振購房者置業信心,10月房地產市場出現了“階段性回穩”,財稅政策接連落地有望進一步強化市場的修復節奏,助力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本次稅收新政不僅是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的積極回應,也折射出我國房地產稅收改革的重要方向。隨著增量時代轉向存量時代,房地產稅收改革將更加注重降低流轉環節的稅負,促進交易良性循環。同時,將這些環節的稅負轉移到后端保有和維護環節,從而總的稅負不變但征收環節后移,這將有助于做大交易蛋糕并保障后端公共服務維護和保養的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