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線上線下消費場景加速融合,消費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的現象十分普遍。近日,有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商家借助短視頻平臺招攬生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便對真實消費場景進行直播拍攝,把顧客作為營銷引流的工具。(4月30日 《中國青年報》)
不可否認,在當下“萬物皆可直播”的時代,商家選擇利用直播平臺來進行引流、宣傳的做法的確順應潮流,但其背后的個人隱私保障卻是一個值得關照的問題。在筆者看來,商家究竟能不能直播,怎么直播,其關鍵就在于這個“說”字。
商家必須在開啟直播之前跟顧客“說”一聲,告知直播的內容、目的等等一切與顧客切身利益相關的事宜,得到允許,才能直播。對于商家而言,直播顧客引流無疑是一種高效的營銷手段。通過直播,商家能夠實時與消費者互動,展示店內環境、產品特點和服務流程,給消費者帶來更加直觀、真實的購物體驗。同時,直播也會讓店鋪內真實樣態被更廣泛地傳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用戶黏性。
正因為如此,商家在追求直播效果的同時,絕不能忽視對顧客隱私權的保護。除了提前告知直播安排,詢問可否,商家在店內設置攝像頭進行直播時,必須確保不侵犯顧客的隱私權,避免拍攝到顧客的敏感信息或私人空間。
“說”到底,光靠商家的自覺還遠遠不夠。在萬物皆可直播的時代里,隱私權保護意識的提高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政府應該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平臺應該進行相關規范和管理,企業和商家應該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隱私權,個人也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加強隱私管理。如此,我們才能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環境里,享受科技帶來的便利的同時,個人隱私也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