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匯正財經會員騙的服務費怎么退回來?答案是:可以退!退款流程及維權指南!退款流程分享!
匯正財經確實是一家正規的財經公司。但這并不能說明他們公司的宣傳就符合實際,從案例中不難看出,業務員完全是在跟客戶進行虛假宣傳,以低價幾百到幾千活動價一步一步誘導股民交錢,主要目的就是推銷服務費,在整個過程中,根據很多股民的反應,業務員有暗示、默認甚至明示購買他們的服務能帶來多少收益。
在財富誘惑、聲聲催促之下,消費者們以為能趕上行情,殊不知付費之后還有更多“套娃”操作。

在財富誘惑、聲聲催促之下,消費者們以為能趕上行情,殊不知付費之后還有更多“套娃”操作。

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針對網上素未謀面的網友、網上老師推薦網上投資理財、炒期貨的、做外會的、炒數字貨幣、虛擬幣的等等都是的,廣大市民對此要提高警惕,遇到此類情況一概不要相信。
匯正財經服務費可以退!匯正財經服務費退款流程方法:
一、將聊天記錄和交易證據提交給大衛法助(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后,經機構介入協商,匯正財經同意退還全額服務費用
二、簽署退款文件、填寫到賬信息,并且寄回公司
三、公司相關部門收到退款合約之后,會在約定的時間內將你交的費用原路退回!
今年1月份匯正投顧的工作人員把我拉進了一個股票群,我先后幾次退群,又重新被拉進去,群里每天推薦的股票都漲停,什么月末布局等收益百分之幾十的。因為本身我也會點股票,前期和另外一家機松做過,總體來說是虧錢的,但是經過他們幾個月的盈利宣傳,搞得我經不住誘惑
開始我并不相信,后來看他們群中發老師帶他們會員用戶操作賺錢的截圖,加上業務員天天給我打電話夸大收益,承諾交款成為會員后可提供股票的介入點,倉位控制,服務期限6個月。后來,該公司的平臺聯系人說幫我申請到了一個優惠名額,可以贈送3個月服務期限,服務內容一樣。由他親自帶我,向我推薦股票,每月底布置月末票,收益高達35%,每周推薦2-3只股票,每次1只,會提示股票介入點、倉位、持股的時間等信息,每周未還會體檢周未票,收益可觀。
他們老師說叫我不要錯過這個難得的機會,月末布局,叫我想辦法去借點錢,等掙了錢家人就不會說了還有一個客戶和我一樣的,結果人家掙了錢,干是我通過他們對公賬戶,轉了匯正投顧的投顧費用,她們承諾付款后會有牛股。交完錢就簽了一個電子合同,但是自從交完服務費之后,推薦的股票很少,并目基本都是虧得,我找老師去退款,說現在不想做股票了,把服務費退給我,但是他們始終不肯退。
于是去網上搜了一下關于匯正投顧的信息,沒想到有這么多的負面消息,后來我就在網上找了到了大衛法助的文竟,看到他們寫的文章后和我受騙的經歷很相似,于是聯系到了他們!在他們的指導下,我提供了在匯正投顧的操作證據,和老師帶單的證據!經過差不多一個禮拜的交涉,平臺終答應賠償。當天所有的服務費就全部打到我的卡上
根據提供的信息,匯正財經退還服務費的具體流程:
1.退款依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務。大衛法助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
2.退款流程:如果消費者對服務不滿意,可以聯系大衛法助,并提供相關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簽署服務費追回合同后,投顧公司會開始處理退款事宜。
3.服務內容:投顧服務費通常包括專業投顧老師為賬戶提供診斷、給予專業指導以及提供相關投資建議。
4.服務監管:證券投顧公司受到國家監管,因此服務費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退的。
5.違規操作:如果遭遇投顧公司違規操作,可以申請退回服務費,并走退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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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會收取追回會員費后的30%。也有律師稱,自己的收費是行業最低的,只收取15%。值得注意的是,有律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如果有正式的咨詢合同,且對方約定了各種免責,投資者很難要回會員費。我們今年上半年就處理了多個相關案例,只要向證監部門投訴,對方理虧一般會退大部分錢。”一位律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后來這些投顧機構狡滑了,現在一般不會留下痕跡或說話都很小心,遇到投訴也不退款了,直接讓走訴訟或仲裁。所以,投資者一旦繳納了相關會員費,追回越來越難。”,針對相關費用追回的可能性,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德怡表示,“投資者一旦支付費用,想要退費比較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出售方在投資者付費前,會通過一系列格式條款免除己方責任,可能將爭議解決方式設定為仲裁等成本較高的維權方式,而投資者通常不會為了小額的交易而采取司法訴訟方式。例如,如果將爭議解決機構設定為某些仲裁機構,有的仲裁機構起步收費為1.7萬元,如此高昂的收費必然令投資者望而卻步”。《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十二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告知客戶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四)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五)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通過營業場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項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監督。
律師表示,會收取追回會員費后的30%。也有律師稱,自己的收費是行業最低的,只收取15%。值得注意的是,有律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如果有正式的咨詢合同,且對方約定了各種免責,投資者很難要回會員費。我們今年上半年就處理了多個相關案例,只要向證監部門投訴,對方理虧一般會退大部分錢。”一位律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后來這些投顧機構狡滑了,現在一般不會留下痕跡或說話都很小心,遇到投訴也不退款了,直接讓走訴訟或仲裁。所以,投資者一旦繳納了相關會員費,追回越來越難。”,針對相關費用追回的可能性,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德怡表示,“投資者一旦支付費用,想要退費比較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出售方在投資者付費前,會通過一系列格式條款免除己方責任,可能將爭議解決方式設定為仲裁等成本較高的維權方式,而投資者通常不會為了小額的交易而采取司法訴訟方式。例如,如果將爭議解決機構設定為某些仲裁機構,有的仲裁機構起步收費為1.7萬元,如此高昂的收費必然令投資者望而卻步”。《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十二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告知客戶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四)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五)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通過營業場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項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