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布《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該條例提及:本市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應當為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預留空間(第14條);自動駕駛汽車“可以開展道路測試、示范應用、示范運營、道路運輸服務試點等創新活動”,可用于“城市公共電汽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網約車)、汽車租賃等城市出行服務”等場景。
目前,北京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累計為31家測試車企發放了道路測試的牌照,自動駕駛測試的里程超過2800萬公里,年內將實現全市600平方公里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全覆蓋。
在上海新近召開的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上,小馬易行科技、百度智行科技、賽可智能科技等企業,獲得上海市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許可,成為首批獲此資格的企業。小馬智行科技宣布,上海市民將能通過其手機應用預約乘坐無駕駛員的自動駕駛出租車(Robotaxi),覆蓋浦東205公里的路線。
6月初,工信部網站發布《四部門有序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的通知,公布9家首批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聯合體,分別是比亞迪、蔚來、長安、廣汽、上汽、北汽藍谷、一汽、上汽紅巖、宇通客車。首批試點城市分布在7個地方,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鄭州和海南儋州。這是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的。
可以看出,諸多城市及諸多企業深耕自動駕駛/無人駕駛汽車,一般宣稱達到L3或L4(高度自動駕駛),如一汽近日透露,紅旗第三代L4級Robotaxi成功獲得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無人化道路測試通知,這是一條熾熱的賽道,也是地方競爭的體現。
與此同時,從長三角到珠三角,從內蒙古到成都,諸多城市及諸多企業涌向低空經濟賽道,不少城市想要打造富有科幻色彩的“天空之城”,目前eVTOL(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或通俗所稱的“飛行汽車”是研發投資的熱點,廣州已有企業獲得了型號合格證與生產許可證,深圳已有企業完成了全球首條eVTOL跨城跨灣航線(深圳-珠海)的首次演示飛行,將過去2.5-3小時的地面車程縮短為20分鐘。
問題來了,無人駕駛汽車與飛行汽車,看起來都挺有前途,不僅市場追捧,諸多地方都想勇立潮頭,或至少占個位置,在大愿景中分一杯羹,究竟哪一個未來先來,哪一個會成為真正的未來呢?這很難回答。
我們不妨看一下這兩個賽道各自的瓶頸與風險因素在哪里,大家結合自己已有知識自行判斷。關于無人駕駛汽車部分說得詳細一些,關于飛行汽車說得簡略一些。
無人駕駛汽車使用的難點在于,現在的道路是為有人駕駛的汽車而設的,路況復雜,還有人與車不遵守交規,整一個路況是復雜系統。
汽車本身是一個簡單系統,雖然一輛汽車有幾萬個零件,但這些零件整合成若干模塊與系統,然后組裝成一輛汽車,本質上和搭積木差不多,所有的信息都在那兒。但道路系統不一樣,你怎么開車得取決于別人怎么開,需要預判別人的行為調整自己的行車狀態,所以需要不斷攝入新的信息,分析信息,然后下判斷與執行。你只能掌握當下的信息,不能預知未來的信息,所以你無法從現在的行車狀態推知未來某個時刻的行車狀態。
信息的輸入輸出工作,在有人駕駛的情況是由人來執行的,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得交給攝像頭、傳感器與算法來執行。傳感器可能不靈敏,該識別的物體沒有識別或錯誤識別,令算法在此基礎上做出錯誤判斷,從而影響行車安全,沒有識別出前面的障礙物可能是致命的。算法的關鍵是要對各種低頻、極端狀況做出及時準確的判斷并執行指令,否則一瞬間乘客可能命就沒了。
目前,正式批準且普及化的只有L1或L2級,前者是輔助駕駛,后者是“部分自動駕駛”,其實還是增強版的輔助駕駛,要有駕駛員,雖然理論上手可以短暫脫離方向盤,但交規要求手不能脫離方向盤。L3及以上都是試驗性質的,只是各地對無人駕駛汽車都比較看好,所以大開方便之門,期望能搶得發展的先機。
話得說回來,企業與監管對安全問題其實是相當謹慎的,因為一旦發生事故,引發公眾關注,可能會給政府與企業造成很大的壓力,影響無人駕駛汽車進一步的測試與推廣。或許正因如此,交通運輸部辦公廳2023年11月印發的《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規定: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有條件自動駕駛汽車、高度自動駕駛汽車應隨車配備1名安全員;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的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區域運營時可使用遠程安全員,遠程安全員人車比不得低于1∶3。
對于安全問題,北京目前正在征求意見的條例提及“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或是一個根本性的解決方案,把目前的道路進行智能化改造,實體的路與虛擬的云合二為一,形成一個智能化的路網系統,無人駕駛汽車運行在其上,可以實時與這一系統無間斷聯絡,這樣無人駕駛汽車能夠除了靠自己的攝像頭與傳感器攝入信息之外,還包含來自路云系統的信息,兩種來源的信息互相校準與整合,看得清、看得準又看得遠,安全性就會大大提升。
但顯然,道路智能化改造的資金投入是海量的,僅僅靠政府或單個企業或是獨木難支的,當需要多方籌措資金,逐步推進,因為要讓投入方看到盈利前景,所以不可能一步到位、短時間搞定。所以,無人駕駛汽車要代替有人駕駛汽車,應該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有人擔心無人駕駛出租車很快會代替有人駕駛的出租車與網約車,應該是多慮了。
相形之下,飛行汽車的推廣涉及低空空域資源與使用權的分配問題,首先有一個民用與軍用的爭用問題,需要在滿足國防安全需求的前提下向民用開放空域,又因為“飛行汽車”單價不菲,初期推廣應是飛行固定的航線,以出賣座位與租賃為主,而不是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