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證投顧服務費被騙怎么退?可以能退!員工夸大宣傳跟實際不符 可追回!
金證投顧服務費能要回來嗎?答案是可以的,只需把相關聊天記錄以及轉賬記錄發給鑫鴻法務(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經專員審核之后,簽署相關服務費追回合同,即可開始處理,幫助追回服務費
金證投顧服務費能要回來嗎?答案是可以的,只需把相關聊天記錄以及轉賬記錄發給鑫鴻法務(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經專員審核之后,簽署相關服務費追回合同,即可開始處理,幫助追回服務費
機構薦股的套路很容易被戳穿。對于加入會員前對方推薦的股票普遍翻紅,上車后卻高位套牢虧損,有業內人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這些機構主要推送的集合競價高開股票或是近期連續漲停板的股票,這種股票大概率會在開盤后迅速漲停,但投資者幾乎沒有買入機會,這也就成功營造出一種“推薦的股票都暴漲”的假象。


投資者不可輕信免費薦股、免費診股等夸大過往薦股業績、直接或變相承諾收益、公開招收會員的非法證券節目和廣告,不要輕易泄露個人電話號碼和個人資料,對陌生薦股來電要保持高度警惕
曝光平臺:湖南金證投資
違規操作:虛假宣傳、承諾收益、誘導交費
帶單方式:一對一指導、微信QQ群帶單
投資品種:股票,期貨課程(服務費,咨詢費,會員費)
服務費價格:5980-100000不等
該公司銷售人員失職,未按照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進行宣傳,故要求該公司退還本人所交服務費3999元。
事實與理由:事件起因是在2025年2月份的時候,該公司銷售人員聯系到我,在加上微信后跟我說,他們公司是做股票咨詢服務業務的,老師都是股市行業里的大咖,可以給我在買賣股票方面提供幫助,后來該業務員通過微信電話規避自身違規風險,并在電話里多次與我強調,他們推送的股票質量很好,已經讓許多客戶賺錢了,讓我也抓住機會加入進去。于是在2025年2月15號時,我給他們公司繳納了一筆費用,金額為3999元服務費用,可在接下來使用的時間內,他們推薦的股票,并沒有該員工當時所說的那么好,而且他們提出的操作點位,都不是最佳買賣點,很多支股票都是讓我高位接盤買入的。最終導致本人虧損嚴重,而原因是因為該公司銷售員工前虛假承諾夸大服務效果。
在遭遇欺詐的憤怒與無助中,我上網搜索了關于湖南金證投資及其投資顧問的信息。幸運的是,我發現了鑫鴻法務發布的一篇文章,其中描述的受騙經歷與我的情況驚人地相似。于是,我迅速聯系了鑫鴻法務,并向他們提供了我在湖南金證投資的轉賬記錄以及投資顧問虛假宣傳的證據。
經過大約15天的積極維權,平臺最終同意進行賠償。當天,我就收到了全額服務費的退款。我希望我的經歷能夠提醒那些有類似遭遇的人,不要輕信虛假宣傳,及時尋求法律援助,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什么在湖南金證投顧交費之前推薦的股票都是漲的,宣傳的都是盈利截圖,交費之后連連虧損?
首先因為在向湖南金證投顧交費之前,他們分享的都是信息票,這種票股民基本都是買不進去的,其次,湖南金證投顧在宣傳上,會選擇一些戰績比較好的股票進行宣傳,一些戰績不好的票,就會選擇性的不宣傳,畢竟只有好的戰績才誘人,才能讓更多人交費。
如有需要,歡迎添加咨詢鑫鴻法務: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三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合規管理,健全內部控制,防范利益沖突,切實維護客戶合法權益。王智斌坦言,首先,建議進一步細化監管規則,明確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在宣傳、服務提供、風險提示等環節的具體要求,避免機構利用規則漏洞誤導消費者。同時,加強日常監管,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行為。強化機構的信息披露機制,充分披露服務內容、收費標準、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通過觀看直播領取免費福利,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添加了XX財經顧問小張(化名)的企業微信。小張表示,盤前三只免費票會在早上9點左右準時發到微信。不過,根據小張顯示的實名信息,記者并未在中證協查詢到其資質,在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盧鼎亮看來,協議簽署時間晚于付款時間及風險測評時間不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在提供服務前必須向客戶充分揭示投資風險,并確保客戶完成適當性評估(如風險測評)。若風險測評后置,則可能使消費者在不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下盲目付款,侵犯了其知情權和選擇權。